項目名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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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助經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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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報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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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點資助條件說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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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際交流計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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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進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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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萬/2年,單位配套10萬/2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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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月10日至9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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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全國計劃資助 500 人以內;
2、申請人博士畢業學校應為世界排名前 100 名的高校, 或其博士學位所屬學科世界排名前 100 名。
3、對“一帶一路”沿線國家的申請人,條件可放寬至博士畢業學校為本國排名前3名的高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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派出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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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萬/2年+國外資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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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月10日至4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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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全國計劃資助 80 人以內;
2、申請人自主聯系國(境)外高校、科研機構或企業, 并獲得正式邀請。國(境)外接收單位應為世界排名前 100 名的高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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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術交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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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萬/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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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月10日至9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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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全國計劃資助 80 人以內;
2、擬參加的會議須為本領域內具有一定國際影響力和 一定規模的國際學術會議,召集方為專業的行業協會、學會, 或者由國際著名高等院校、科研機構發起的多邊國際學術會 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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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德博士后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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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萬/2年
+國外資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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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1日至4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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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全國計劃資助 30 人;
2、符合德方提供的博士后崗位需求和申報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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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江學者計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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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36萬+36萬元)/2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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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月10日至4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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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全國計劃資助 50 人;
2、具備較高的學術水平和較強的科研能力、創新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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澳門青年學者計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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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30萬+36萬元)/2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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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月10日至4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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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全國計劃資助 25 人;
2、具備較高的學術水平和較強的科研能力、創新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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